还有其他可以获取土地的途径吗?用了这么多方法限制和误区,是否还存在其他选择来获取土地呢?
1、当关闭矿区后,原有的建设用地可以直接转化为旅游设施建设用地;矿区内的废弃地如尾矿池、废石堆场等,在生态恢复的同时,可以按照一定比例(例如10-20%)转化为旅游设施用地,剩余部分用于工矿遗址景观用地;
2、在进行生态涵养区村落搬迁时,可以将搬迁出的宅基地和新农村建设农户上楼后剩余的宅基地,根据具体情况转为适宜的旅游设施建设用地;
3、对于大面积的森林(面积超过10公顷),当它们作为生态旅游资源时,允许将3-5%的用地转化为旅游设施用地;
4、而其他荒地(非林地、非耕地,并且没有其他生态价值)经过相关部门的确认后,原则上可以作为旅游设施用地。
休闲农业用地有什么新方式
1.采用土地银行的方式
在完成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地区,可以运用“土地银行”的模式,实现农村集体土地配额的自由转让、抵押和融资。对于农民来说,这无疑对于他们获得启动资金以开展个人旅游项目以及专业企业获取土地以发展大型旅游项目来说,具有积极实际的意义。
2.建立以土地股份为基础的合作社
在一些农村地区,只要具备一定条件,就可以建立土地股份合作社。农户将自己承包的土地纳入合作社,并进行股份合作。这种模式能够实现土地集中经营,提高效益,形成规模化和产业化经营。采用这种方式,合作社的管理制度非常严格,管理方法科学。它对于促进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领域的发展能力,保障本地发展成果以及给农村集体经济带来实质性的好处,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3.使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及废弃园地
伴随着城镇化的迅猛发展,许多农民纷纷涌入城市购买住房,导致农村的房屋和田地处于空置状态。然而,实际上,随着新农村的形成,那些被闲置的乡村农舍和废弃的林园等地,恰好可以成为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理想场所。
对于这些农村集体土地,我们可以进行指标整理和农林复垦的工作,并根据旅游产业经营的需求,合理规划建设用地指标。这将有助于提高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招商效率和质量。。
4.土地置换、租赁、入股联营等
针对那些未能带来理想经济效益的集体用地,我们可以采取土地置换、租赁、入股联营等各种方法,来统筹规划和利用这些闲置的土地资源。通过这种方式,一方面可以解决在旅游开发过程中需要迁移农户住宅和承包地的问题;另一方面,还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土地的使用价值,实现集约化发展,为个人和企业的经营管理提供便利。
—END—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中农四方整理编辑,转载需注明!部分图文来源于互联网及公众平台,内容仅供各位学习参考,如有侵犯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及时删除!
美丽乡村、规划设计、农业嘉年华、农业产业园、智慧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