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发布后,自然资源部咨询研究中心高度重视,组织召开专题研讨会深入学习文件精神。5月19日,《中国自然资源报》以《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推动自然资源高质量发展——“如何推进自然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大家谈》为题,对会议相关情况进行了综合报道。

专家发言摘编如下:
专家观点——刘随臣
完善建设用地市场配置规范体系
针对扩大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范围,一要重点关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指导意见》的研究起草,为各地稳妥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提供更好指导;二要研究界定“公共利益”范围和“成片开发”标准研究,规范“成片开发”征收土地行为,切实维护土地征收的严肃性。
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盘活存量建设用地,首先,要进一步研究完善国有建设用地市场配置规范体系,为多种方式配置产业用地提供制度支撑;其次,要深入研究低效用地再开发问题,促进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利用;再次,在总结评估《关于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的意见》基础上,研究提出进一步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的建议。
在实现土地要素价格市场决定方面,一要针对一些地方基准地价未及时公开或公开不规范问题,研究完善基准地价公开发布制度;二要研究建立基准地价动态调整机制,确保基准地价与市场价格水平相适应,以更好稳定市场预期、维护土地所有者权益。
专家观点——高向军
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要“三管齐下”
其一,实行“三资一体”统筹管理。土地要素市场化改革要以自然功能与环境属性为利用基础,以产权关系与经济属性为管理导向,以流通功能与增值属性为民生保障,建立资源、资产、资本“三资一体”统筹管理体系。资源管理层面,推进资源调查评价、开发利用、监测监管、综合整治等,尤其需要突出强调的是确保土地利用的可持续性;资产管理层面,强调明晰产权与保护权益,明确土地保护利用主体、权利和责任,关注资源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内在利益机制;资本管理层面,构建土地资源资本融通体系,探索显化土地要素的资本性收入,关注资源流转、权利抵押、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资本显化和流通政策。
其二,构建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体系。加快出指导意见,全面推开农村征地制度改革,进一步缩小划拨供地范围,支持以出让、租赁方式供地,与社会资本共同投资建设,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深化宅基地改革,启动新一轮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
其三,建立全国统一的土地市场体系。一是实行建设用地总量调控,修改并完善相关法规制度,分步实现城乡建设用地指标使用更多由省级政府负责,消除土地资源省内协调的障碍,推动建设用地向中心城市和重点城市群倾斜,同时为区域土地统筹管理留下空间。二是建立全国性的建设用地、补充耕地指标跨区域交易机制,促进资源高效利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专家观点——王守智
运用市场机制盘活城乡存量建设用地
结合《意见》,今后充分运用市场机制盘活存量建设用地资源,将成为自然资源部门的重要任务。建议在以下领域进行政策和管理创新:
一是全面总结广东“三旧改造”、深圳城市更新的做法和经验,形成政策,在有条件的地区推广。
二是国有工业建设用地再开发应当坚持市场主导的原则进行。对城镇工业项目退出市场,依据城镇规划对原国有工业用地进行再开发的,可以通过市场化方式开发利用土地。
三是以更加审慎的态度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市场体系建设。按照市场经济和乡村治理结构改革要求,健全入市及交易代理机构、收益分配和使用的会计核算、审计监督和财务管理方面的制度。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特别是农村宅基地的改革更需要采取慎重的态度,首先应当保证当地农村生产生活发展的需要,要给农村留足发展空间。
四是完善损毁土地复垦和破坏生态修复制度,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制定更加有效的激励政策和鼓励措施,充分调动社会投资的积极性。
专家观点——徐小黎
加快构建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体系
加快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体系,是加快城乡全面融合发展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市场化改革的必然要求,是自然资源统一管理改革的客观要求。
基于相关调查研究,笔者认为,要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不断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以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为基础,以统一完善城乡土地统一市场主体的土地权利制度为关键,以提高市场的配置效率和公平性为重点,以完善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为突破点,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加快构建“保护产权、同权同价、维护契约、平等交易”的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体系。
在这一目标下,按照建设用地市场准入、调控、监管、服务和分配的过程,以健全权利体系、调查评价、用途管制、市场规则、价格体系、收益分配等“六个统一制度”为主线,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体系总体框架;强化组织制度保障,包括充分发挥政府的指导作用、服务作用和监管作用,积极调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并及时提供法律法规保障。
专家观点——董为红
五方面推进自然资源市场体系建设
要素市场化配置离不开自然资源市场体系建设完善,建议把握好以下几点:
一是在自然资源市场建设中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要找到政府与市场的平衡点,守住边界,发挥积极作用。
二要按照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创新自然资源的价值实现方式和市场化手段。协调好自然资源开发与保护的关系,用市场的手段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节约利用,创新交易产品、交易形式,完善自然资源市场体系,用价格机制、市场规则、市场监管来实现收益与成本平衡、保护与补偿对等、激励与约束并重。
三是按照自然资源部新职能要求推动自然资源市场体系建立和完善。要继续推进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应入市的自然资源逐步推进市场,市场化程度不够的,持续深化市场化程度。
四是按照自然资源市场自身完善的要求推进市场体系建设。在现实自然资源市场体系中,存在着各类自然资源市场,比如,国有建设用地市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矿业权市场等,各个市场发育程度不一。因此,构建运转顺畅高效的市场体系的任务仍然艰巨。
五是协调推进自然资源市场支撑体系建设。市场体系要与产权体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和用途管制制度、自然资源保护体系、调查评价确权登记等相衔接、相适应,共同形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基本框架体系。
专家观点——冯 聪
把准自然资源要素市场化改革方向
完善自然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首先要厘清具备什么条件的自然资源能够成为“要素”,进入市场进行交易。除了可用性、稀缺性以外,自然资源应具备产权属性以及价值可核算,才能够进入要素市场进行交易。产权的设立是自然资源所有权的社会化过程,伴随着权利相关各方责任确定。因此,实现自然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的前提是研究构建清晰的自然资源产权体系。
“两统一”职责客观上要求统筹山水林田湖草各类资源,建立统一的自然资源市场体系。不同自然资源之间是相互依存和影响的,如土地资源与矿产资源、森林资源;同类自然资源的多用途性,用途存在排他性,在特定经济社会条件下可以发生用途的变化,如农用地与建设用地。目前,由于管理模式多样化导致市场体系多样化。现实的自然资源市场体系中,存在着不同市场体系,各个市场发育程度不一。因此,需要在统一调查评价,统一的确权登记,统一的空间规划以及统一的用途管制的基础上,进行系统的产权体系设计和市场体系设计,在市场交易规则上,要根据自然资源的不同特点进行分类设计。对于产权体系设计相近、具有相同功能的各类自然要素,如农村土地、林地、草地等,能否采用完全一致的市场交易规则以及在统一的市场进行交易,需要进一步研究探索。
来源:自然资源智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