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北京市设施农业发展以奖代补重点项目申报指南 (试行)

发布时间:2023-04-10 08:59:21浏览:453


根据《北京市设施农业发展以奖代补项目实施办法》(京政农函〔2022〕66号)要求,为提升全市设施农业综合产能、确保“菜篮子”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以“项目制”方式扶持全市设施农业发展。其中,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生产、产业融合程度高、引领带动作用强、建设投产迅速的项目可申报重点项目(以下简称“重点项目”)为进一步规范各区重点项目遴选申报,特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基本原则

1.坚持规模化融合发展。重点项目需突出规模化发展,原则上:一是单个设施新建项目面积要求达到300亩(含)以上或与原有设施连片达到300亩,其中新建设施不得少于100亩;二是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含)以上。项目内容可涵盖设施建设、装备配套、品种培优、标准化生产加工冷链、品牌打造等全产业链建设内容

2.坚持区域化集群发展。聚焦重点区域,推动设施蔬菜产业集约化、集群式发展,按照《北京市蔬菜产业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区域布局,重点项目需突出区域特色发展,原则上在全市蔬菜产业推进带和规模提升群范围内建设实施。

3.坚持科技创新发展。重点项目要体现科技水平提升和创新发展。在符合用地政策前提下,项目内容要重点突出新技术新装备和新栽培技术模式的应用。集成示范推广一批绿色高产高效生产技术模式,提升产业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4.坚持资源高效利用发展。重点项目建设内容要突出资源的有效开发和高效利用,集成应用绿色高效、节能节水技术,有效提高耕地和水资源利用效率。

5.坚持成熟项目优先发展各区申报重点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当年度申报项目总数的10%。重点项目应具备用地、资金等即刻启动实施的必备条件,且一年内建设完工并投产,投产后亩均蔬菜产能和效益可达到预期目标。优先支持当年建设、当年投产的项目;优先支持联农带农机制完善,可带动周边农民就业增收、菜农种植收益增加的项目。

二、主要布局区域

产业推进带:发挥蔬菜产业生产大区基础优势,资源集中区域,构建冬夏淡季蔬菜、大宗叶类菜、高效益茄果类蔬菜、有机蔬菜等产业推进带。主要在房山琉璃河-长阳,大兴庞各庄-青云店-长子营-采育,通州漷县-于家务-永乐店,顺义李桥-北务-杨镇-大孙各庄镇,平谷马昌营-马坊-东高村,密云河南寨-巨各庄-十里堡-西田各庄,延庆康庄-永宁等乡镇蔬菜生产线。

规模提升群:已初步形成产业发展规模的蔬菜专业镇(村),重点提升一二三产融合发展能力,加强水利、农机、育苗、加工等设施的综合配套,提高生产现代化程度和劳动生产效率,推动产业向后端延伸,向下游拓展,建设成产品增值、产业增效的规模提升群。主要在平谷南独乐河、峪口镇,房山良乡、韩村河昌平百善、小汤山,怀柔北房、桥梓,朝阳来广营,海淀上庄,丰台王佐等乡镇

项目方向及要求

重点项目可涵盖以下一个或多个方向,优先考虑设施建设方向,涵盖多个方向的项目需符合每个方向的申报条件和建设要求。

(一)设施建设

1.申报条件。设施农业建设需符合集中连片、规模发展的要求。原则上重点扶持砖墙日光温室投入使用满10、钢架塑料大棚投入使用满10年,不能满足周年生产需求或存在安全隐患老旧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新建设施主要支持五种类型:砖墙日光温室、装配式日光温室(全钢架日光温室)、大跨度外保温塑料大棚、钢架塑料大棚和连栋塑料大棚。

2.建设要求。老旧设施升级改造或翻建换代后需与生产目标相匹配,温光性能大幅提升,排除各类安全隐患。改造或翻建为高标准设施冬季可以进行喜温果类蔬菜周年生产,改造或翻建为一般设施冬季可以进行叶类蔬菜生产,投产后全年蔬菜产能同比提升15%以上。支持新建高标准设施,配备自动化水肥管理系统、自动风口控制系统、棉被自动卷放系统等现代化设备,创新宜机化种植模式,满足高产高效生产需求。

3.建设内容。老旧设施升级改造参照《北京市老旧设施改造(更新)技术指南》(附件2),针对围护墙体、骨架进行改造,提高温室设施结构和安全性能;对温室后坡面、前屋面覆盖材料进行更新,提高设施温光性能;加快宜机化改造,依照农机通行和室内作业条件,改造出入口、耳房、缓冲间、室内通道等,创新宜机化种植模式。新建设施参照《北京市设施建设技术指南》(附件3),设施结构符合北京市相关地方标准,配套水肥管理风口棉被调节等自动化控制设备,应用设施蔬菜高效栽培模式,生产条件明显改善、生产效益显著提高。

高产高效技术装备配套

1.申报条件。重点扶持蔬菜生产设施集中连片、规模化发展、具有高产高效、标准化生产技术储备的设施蔬菜基地(园区)。

2.建设要求。围绕高标准日光温室和塑料大棚,配套应用设施农业新技术、新装备,促进生产条件改善、生产技术提升和生产效益提高。

3.建设内容。围绕设施蔬菜主要品种的不同茬口生产安排,集成高产、优质、轻简技术模式,开展先进适用设施设备、专用品种、高效生产管理和种苗生产、环境调控、采后处理等技术的示范集成推广。推进农机农艺融合、机械化信息化融合,加快设施专用品种、绿色高效栽培技术和设施装备集成配套,促进良种、良法、良机协同推广。积极推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智能控制等数字化技术在设施生产中的应用推广,加快产业链数字化、标准化升级。

集约化育苗能力提升

1.申报条件。重点扶持连续3年在北京年生产、销售蔬菜(含草莓、西甜瓜等)种苗500万株以上,拥有移动苗床、播种机、移动喷灌机等配套设备,具有2-3个生产优势品种,优势品种生产量占年生产总量60%以上,育苗能力提升潜力较大的育苗主体。

2.建设要求。项目建成投产后育苗能力在现有基础上至少提高15%,年育苗量可达到1000万株以上,良种覆盖率达到95%以上,全面实现机械化生产、信息化管理、品牌化销售,全程无病虫育苗。

3.建设内容。育苗设施设备升级,改造提升育苗设施保温、降温性能,引进潮汐式育苗技术,完善水肥一体、潮汐式育苗、水处理、消毒等配套设施设备,配套完善施肥机、可移动苗床、催芽设备、现代化播种流水线、基质处理设备、环境自动调控、自走式喷灌车等,优化育苗设施条件;支持育苗场组织开展植保、嫁接、定植后技术指导等专业化服务;引进数字化管理技术和平台,实现环境、生产、追溯、供需等大数据收集、分析;聚焦优势品种,形成专业化优势品种育苗趋势。

(四)区域特色发展

1.申报条件。重点扶持基础设施配套较完善、标准化生产水平较高、产品品牌效益较突出,有特色产业发展基础的区,实施区域性特色发展项目,推广覆盖规模占全区设施农业总规模的20%以上,区域规划科学、管理措施规范、增收效益显著。

2.建设要求。依托目前形成的区域规模,集中投入技术、品种、装备、人才、资本等要素,强化引导各区特色化、差异化、集群化发展,打造产业集约的特色发展区。

3.建设内容。各区立足市场需求、资源禀赋、生态条件和现有基础,开展区域化高口感生产模式打造、专业社会化服务探索、质量控制体系构建、品牌建设、营销渠道拓展等提升配套,形成差异化发展和良性竞争环境,促进产业提质增效。

四、申报方式

1.重点项目严格按照《北京市设施农业发展以奖代补项目实施办法》(京政农函〔2022〕66号)文件要求进行申报、组织论证并实施、开展项目验收及相关绩效评价等工作。

.朝阳、海淀、丰台、门头沟四区,可结合自身区域特色及产业发展重点,适当放宽规模及区域要求,但要在制定本区实施方案时,明确规划好发展规模和重点区域,实施方案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后,方可按照相关程序要求开展工作。

3.新建设施非五种主要支持类型的项目,各区可结合实际,在制定本区实施方案时明确建设类型,出台建设和补贴标准,实施方案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后,方可按照相关程序要求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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