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一号文件)发布,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旅游+”,倡导利用“旅游+”模式,推进农业、林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
业界倍感振奋的同时,也亟待厘清相关问题:“旅游+”写入中央一号文件有何深意?中央一号文件对旅游业界提出了哪些要求?
顺应大势
此次“旅游+”正式写入中央一号文件,不仅再次明确了推进乡村旅游与旅游扶贫工作在“三农”工作中的重要地位,更与迎接正在兴起的大众旅游时代、实施全域旅游发展战略和旅游“三步走”战略、建设旅游强国的目标相呼应。
中国旅游研究院经济学博士韩元军认为,这意味着“旅游+”已上升为重大国家战略,是中央对旅游综合效应的充分肯定;丰富了旅游的内涵,扩大了旅游的外延,“大旅游”理念从城市向乡村扩展;“旅游+”理念引入为做好“三农”工作开辟了更广阔的空间,意味着旅游与新农村建设的空间扩展,更意味着外来旅游者与本地农民文化的融合和创新。
南开大学旅游与服务学院副教授杨德进说,“旅游+”创造农业新价值、新业态、新增长、新面貌的作用不容忽视,列入中央一号文件也是顺势助推的发展举措和必然选择。
措施务实
从内容看,此次中央一号文件,就大力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产业、培育宜居宜业特色村镇等作出了重要部署,在产品、项目、资金、基础设施、监管标准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亮点颇多、措施务实、效果可期”是不少业界人士对文件的评价。
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研究员钟林生更关注文件对农业、旅游、康养融合发展以及养生养老基地的建设的部署。他说,农业、旅游、康养融合发展,不仅可以丰富产品、业态,而且可以将产业融合引向深入,推动农村康养资源的深入挖掘;文件认可了民宿业的发展,民宿可以让农民参与旅游经营,促进增收;此外,文件部署了传统村落保护以及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整体风貌维护,一些地方存在千村一面、传统文化消失等问题,只有保护到位才能留得住特色,留得住乡愁。
韩元军说,其政策亮点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全面性,既包括业态、产品、线路等微观政策创新,也包括投融资、卫生安全和环境标准等体制机制方面的创新;
二是软硬兼顾,既有公共服务等软件的改善政策,也有基础设施、环境风貌、宽带网络等硬件方面的指导;
三是开发保护统筹,既强调有以旅游开发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农村转变动力、农民增收,也注重农村环境以及传统民族文化保护。
抓好落地
落实效果如何,体制机制是第一道“关”。
韩元军认为,贯彻好中央一号文件,必须加快体制机制创新,通过“1+3+N”旅游综合管理体制改革,发挥好旅游行政部门综合协调能力。同时要考虑农村实际,做好乡村休闲旅游企业的消防、工商、税收等配套政策。
钟林生直言,“旅游+”意味着多部门合作,相关部门需要对“旅游+”有更深入、准确地把握,才能形成合力;要及时发现、扶持培育新产品、新业态,培养新的消费市场,如文件提到的“田园综合体”,需要相关部门加以扶持和引导;农业文化遗产和传统村落要保护好,要通过旅游来体现其价值,促进其保护;还需要加大人才、科研支持力度,深化跨行业、跨部门合作。
对于首次在中央一号文件中提出的“旅游+”,学者们又有哪些深入思考?
李孜(新加坡国立大学助理研究员)看来,村民宜居宜业是乡村旅游的前提。只有本地乡村社区可持续发展,才可以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朴素的文化传统和绿色的农产品。这些都是乡村生态旅游、乡村民俗文化旅游和农产品与乡村旅游一体的关键因素。
井然哲(上海财经大学副教授)认为,我国的乡村休闲旅游拓宽了农民增收渠道,有效地吸收了农村剩余劳动力,提高了农业附加值,改善了农村环境,促进了城乡精神文明对接,保护了原生态文化。
首先,“旅游+”是时代赋予旅游业的新使命。
“旅游+”是指充分发挥旅游业的拉动力、整合力,以及其催化、融合作用,为相关产业和领域发展插上“旅游”翅膀,提供旅游平台,打造新业态,提升其发展水平和综合价值。“旅游+”与“互联网+”一样,具有“搭建平台、促进共享、提升价值”之功能。
据国家旅游局发布数据显示,2016年,国内旅游、入境旅游稳步增长,旅游经济继续领先宏观经济增速,成为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重要力量。全年国内旅游44.4亿人次,同比增长11%;国内旅游总收入3.9万亿元,同比增长14%。
新常态需要转换创新驱动,需要找到新引擎。旅游+正在成为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新引擎。
其次,乡村休闲旅游成为旅游新方向。
中国的乡村旅游越来越具有吸引力。2015年全国乡村旅游共接待游客22亿人次,旅游消费总规模达1万亿元,乡村旅游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提升了乡村风貌、富裕了农民。我国乡村旅游资源丰富,市场空间广阔。调查显示,乡村游出游动机多为亲近自然、放松身心和与亲友增进情感,乡村游出游距离越来越远,时间也越来越长。
第三,拓展农业产业链价值链的新动力。
实践证明,我国的乡村休闲旅游拓宽了农民增收渠道,有效地吸收了农村剩余劳动力,提高了农业附加值,改善了农村环境,促进了城乡精神文明对接,保护了原生态文化。
一些典型做法如国家农业公园、休闲农/牧场、乡村营地/运动公园/乡村公园、乡村庄园/酒店/会所、乡村博物馆/艺术村、市民公园、高科技农园/教育农园、乡村民宿、洋家乐、文化创意农园等,都有效地拓展了农业产业链价值链。
“旅游+”在促进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森林康养、农村环境保护、传统村落保护、维护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整体风貌等方面,都体现出了其新动能。同时,“旅游+”也是农业文化旅游“三位一体”、生产生活生态同步改善、一产二产三产深度融合发展,有效拓展农业产业链价值链的新动力。
最后,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产业的几点建议。
各地情况不同,乡村旅游资源差异很大,在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产业时,要坚持四化:首先是特色化:梳理资源找亮点;其次是产业化:食、住、行、游、购、娱一条龙的产业体系;再就是体系化:旅、农、工、商、贸综合发展;最后是品牌化:深耕细作提升文化内涵。同时,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产业还要避免几个误区,一是迎合:牺牲特质一味迎合需求;二是扭曲:不土不洋不城不乡;三是错位:丧失本体陷入庸俗。
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产业,还要坚持国家倡导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创新方面要坚持规划引领,市场主导;协调就是要软硬件协调发展,注重提升质量;绿色方面就是坚持绿色开发,打造农旅生态;开放方面就是要坚持走出去引进来;共享就是要坚持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产业的目的普惠民生,实现精准扶贫脱贫。
在推进“旅游+”的同时,乡村休闲旅游不容忽视“互联网+”。由于乡村旅游资源多在偏远地带,需要通过网络平台宣传推介给游客,借助互联网无处不在的技术力量,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实现智慧旅游。